好消息!我市医保降费率、缓缴政策继续执行!
今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,我市在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同时,积极落实上级政策,采取一系列举措,阶段性降低企业医疗保险缴费比例、缓缴社会保险费等,助力企业复工复产。
一、延缓缴纳医保
对受疫情影响,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,可以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,缓缴期最长6个月,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。
二、阶段性降低企业医疗保险缴费比例
今年2至6月,对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,即从8%降至4%(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,此项政策于6月底结束),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%降至0.2%。截至6月底,基本医疗累计减征17684万元,补充医疗累计减征3536.8万元。
上述举措
为我市企业渡过难关、复工复产
提供了有力的支持!
自2020年7月起,我市将根据无锡市医保局、无锡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联合下发《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》(锡医保服务【2020】22号)要求,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7%的政策。
也就是说
下半年我市企业可继续享受以下政策:
1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至7%。
2、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降至0.2%。
3、对受疫情影响,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,今年内仍可继续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,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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